作者:麥中堂
本文是「和平之君的到來」系列的第四篇,在此之前和讀者簡略回顧幾個重點。稱為和平之君的耶穌(彌賽亞)到來的終極目的,是要建立並掌管上帝的國,就是賜平安(Shalom)的上帝(耶和華沙龍)的平安國度;在實現上帝計畫,建立平安國度的過程中,耶穌為人的過犯受害,為人的罪孽被壓傷,以至使人得平安,得醫治;人必須得了醫治,才可以與上帝和好重修關係,進入上帝的國。
大部分基督徒對使命的概念,就是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6-20節的「大使命」。若要進一步的闡述,通常就是把福音傳遍萬國萬民,使人信主,受洗/浸,得救。也可能有人補充說,要使萬民作門徒(不是信徒),遵守主道。簡言之,經過多年來大力鼓吹宣揚下,大多數基督徒對使命的理解就是所謂的「大使命」,大使命就是傳福音,傳福音就是大使命,到普天下去傳揚福音。不錯,傳福音的確是主吩咐門徒的使命。可是為什麼是最大的使命呢?其實經文並沒有「大使命」一詞,早年的基督徒也沒有這個「大」的概念。根據《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》,「大使命」一詞是十七世紀的Baron Justinian von Welz 首創提出的,認為這是主臨別前所吩咐的命令,應該是最重要的,故尊稱為「大使命」(The Great Commission)。後經眾多宣教士,如戴德生等的使用,「大使命」之說也漸漸成為基督教的經典了。這本是很有意義的,我也接受。然而卻要提醒,避免以偏概全的鼓吹推崇。後世門徒有必要全面性的,至少可以從不同福音書的記載來理解主耶穌的「臨別贈言」。
主耶穌復活後,曾多次多方向不同門徒囑咐和差遣。可以合理的推想,耶穌不會每次都重覆馬太版本的「大使命」,而是在不同場合向不同門徒說話,強調了不同的重點與吩咐。(有關四福音書作者對最後使命的記載和重點,可以參考本人的著作《耶穌的門徒之道:聖經神學與實踐》的詳細探討。)一般而言,對耶穌所吩咐的「大使命」,信徒最熟悉是馬太版本,接下來就是路加以及馬可,但不多人留意約翰的描述。本專欄名為「和睦廣角鏡」,就是想透過不同的角度,重看一些我們認為都很熟悉的議題和概念,如門徒的使命觀。使徒約翰版本的「大使命」是最簡短,卻涵義最深的描述。可惜卻是長久以來我們最忽略的一個大使命版本。約翰福音二十章21節:
耶穌又對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父怎樣差遣了我,我也照樣差遣你們。」
約翰福音是最後寫成的福音書,約翰沒有重複其他福音書作者的重點,而是從父上帝的國度觀來俯看大使命的推展與國度的實現,他補充了「平安」與「差遣」這兩個非常重要的使命觀概念(Perspectives)。我們所熟悉的用詞,如使命、使徒、宣教士等,都源自「差遣」這個字。主耶穌接受父上帝的差遣,祂也把父的使命照樣差遣門徒。
前文用了不少篇幅談論耶穌/和平之君的使命,那是一個和睦使命,它包括了:
神與人和好──藉信耶穌重建人與上帝的關係
人與人和睦──藉真理把上帝所賜的平安(Shalom)帶到人間
兩者都同樣重要,同樣有意義,有價值!缺一而不得完全。反觀今天的基督教社群,普遍基督徒的使命觀是失衡(不均衡)的。我們都很看重人與神的和好,卻嚴重忽略人與人(包括眾聖徒之間)的和睦。前者基本上耶穌已經為我們完成了,我們只需要在耶穌所建立的根基上繼續努力建造;後者卻需要我們在基督裡持續畢生的努力來實現。其實神與人的和好,除了在神學概念上的意義外,主要是透過人與人的和睦具體的表現出來。因此,耶穌的門徒就是和睦使者,他們的使命就是重新建造上帝所賜的平安。所以務必要認識和睦/平安(Shalom)的真正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