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麥中堂
在本文的第一篇裡提到,決定是否要堅持需要智慧,而智慧不像一道公式,它是有很大的不確定性!然而智慧卻不是虛無的、抽象的,乃是可以學習的。但是智慧的學習需要有具體實踐、領悟,以及改變的過程。在這第二篇,就要進一步探究堅持不懈所帶來的正反面後果。正當的堅持往往被讚譽為有原則、有毅力、堅強、自信等;不當的堅持往往會被指責為固執、冥頑不靈等。其實,不當的堅持所帶來的傷害涉及身、心、靈,或親密關係的破裂等方面。這些傷痛是無法彌補的!遠超過別人的表面評價。
有人窮一生之努力,希望達成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,最後只能接受現實而放棄時,那種失望和沮喪的痛苦真是難以言喻。雖然在過程中,可能經歷過無數次的挫敗,卻依然確信「有志者事竟成」而一次再次的堅持下去,失望的痛苦也不斷累積。堅持越多(希望越大)失望也越大,甚至變成絕望。有句話說「死亡並非最可怕,絕望才是」,這話看來也不無道理。
也有人不斷地竭力追尋一個夢想、渴望,或某種慾念,卻把焦點鎖定在一些虛幻無實質,沒有真正價值,沒有永恆意義的目標(如財富、虛浮讚譽等)。即便目標達成了,卻發現不過如此,似乎並非自己所想像的那樣,或目標未能滿足自己的慾望訴求,因而仍然感到失望、失落、空虛。為堅持實現自己的渴求夢想,很可能又再次追尋另一個不實際的目標。類似的結果再次重複。哲學家叔本華說:「人生如鐘擺,在痛苦與無聊之間搖擺。」的確如此,這樣無意義的堅持,歷史的重演,就是無聊,毫無疑義,只有帶來痛苦。
以上兩種類型的不適當堅持,受傷害最大的基本上是當事人。然而,若不適當的堅持發生在人際關係中,特別是親密關係,受傷害的就會涉及事件的雙方。關係越深,傷害就越大。人因不接受失望而堅持,這樣的堅持導致再度的失望,使事態愈加惡化。因而產生互相不信任,彼此猜忌,扭曲,誤判,中傷,彼此敵對等現象。更壞的情況就是為求打擊對方而作出不公義的行徑。事態也進入繼續惡化的不歸路。這就是衝突!
從慾望訴求發展到衝突,以至不斷升級,惡化,到兩敗俱傷的結局,最關鍵的轉捩點是選擇堅持到底,或是處理失望情緒?當人的慾望得不到滿足的時候,就受到失望感覺的衝擊。失望會讓人看自己是個失敗者。當一個人心裡充滿了悲傷、憤怒、恐懼、失望、怨恨等情緒,真是很想報復!這是無可避免的自然情緒反應。因此,大多數人都選擇堅持到底。最終結局就是兩敗俱傷!
既然關鍵在於選擇,其背後涉及到一種智慧。這個智慧就不單單只是理性認知而已,在更大的程度上涉及人性本質,畢竟作決定或選擇的是人。現在我們知道,人的行為受到感性方面的影響,也就是人的情緒感受遠比理性方面多。按聖經的觀點,人的爭戰鬥毆(就是衝突)源自於人百體中戰鬥之私慾。「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?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?」(雅 4:1)經文裡的「私慾」一般的翻譯都用 Desire,就是中文譯本的「慾望」或「私慾」。凡是人都有慾望Desire,慾望產生動力,是必須的,不見得都是負面的。其實,這個所謂「私慾」與「百體」兩個字的原文意思,對理解這節經文具有關鍵性的意義。篇幅有限,留待下期分解。總的來說,聖經認為,人面對失望時,不適當的繼續堅持(爭戰鬥毆),並非單純一個選擇而已,而是與人性中的罪有關。需要屬天的智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