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麥中堂
倡導國際IDMC運動的曾金發牧師說,真理不能改變生命,真理被應用出來才會改變生命。此話十分有道理,只是如何應用真理,卻因人而異,相去甚遠。相信許多基督徒,基於不同原因都曾引用「用愛心說誠實話」(弗4:15)這句經文。有人論斷弟兄的缺點軟弱,卻說是為了愛而說的誠實話;也有人是真心為對方好而批評責備,好讓對方知錯改正。
「用愛心說誠實話」看似簡單,含義卻很深。
誠實話:這詞的意思可以指事實(Facts)或真理(Truth)。說:是個動詞,指言語的表達。可是如何表達卻千變萬化。其實,言詞的內容並不直接反應出話語的真意,反而說話的語氣、態度、表情、用詞、處境、時機等,往往流露出更多更深的信息。同樣的話可以使人得安慰或受傷害,促進關係或加深衝突、試探或誘惑。這是溝通技巧的範疇。
用愛心:是指說話的目的。聖經教導我們,目的就是愛,但人往往分不清目的、動機和意圖。若三者重疊一致,為了愛,就是最理想的狀況。然而,多數情況下,表面的目的,與行動背後的意圖,及藏在心底的動機都不一致。若不細心深入反思,人往往都不察覺它們的不同。反而會用種種理由和藉口來說服自己,讓自己的言行合理化。是心驅動言語的表達,人是最懂得騙人騙己的!
我曾經多次在牧禱中引用羅馬書1章20-32節的內容。印象中,禱告時我簡直是慷慨陳詞。特別看到當今美國社會的道德淪喪,如貪婪、邪惡、欺詐、同性戀、不道德等,就如經文所譴責的一樣。禱告後還有點沾沾自喜,自我欣賞。如今回看,與其說是牧禱,不如說是控告,是在斷章取義引經據典的控告。不是內容有問題,而是動機和心思不妥,是角色的不對。其實經文是針對不認識上帝的人(猶太人眼中的外邦人,包括現代人),他們得罪的是上帝不是我,我沒有資格控告誰,是上帝在控告他們。
第二章開始有個很重要的字「所以」,英文是「Therefore you have no excuse」。這個字把第一章所提到的罪狀,和第二章對猶太信徒說的話連起來。原來初代基督教以猶太信徒為主。他們當中,尤其是領袖,對信仰的認真和敬虔令人敬佩。也因此他們對日益增多的「外邦人」信徒很難接受,認為他們罪孽深重,雖然可以得到上帝的赦免,至少也應該像猶太人那樣敬虔,嚴守律法,尤其是割禮和食物律等。保羅說:「(所以)你這論斷人的,無論你是誰,也無可推諉。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,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;因你這論斷人的,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。」(羅2:1)保羅就是要告訴這些猶太信徒,所有人(包括猶太人)都得罪了上帝。不要論斷人,唯有上帝可以審判世人。
如今我從和睦觀點再看經文,最大的改變是從憤世嫉俗轉向悲天憫人。當我再看羅馬書一章所列舉的罪項,不再帶著批判指責的眼光,而是試著體恤上帝那悲憫的心腸。若不是上帝憐憫罪人,主耶穌也不會降世為人,捨身十架。我以前的指責抨擊(以為是在說真理),不但不會改變人,反而使人對我(或對基督教)更反感。並非說不該指出世人的罪孽,問題不在說的內容,而在於動機和心思,在於如何表達。很多時候,基督徒並非出於愛罪人的心來批評,也非為了和睦來指責,而是出於隱藏在心靈深處的自義心態。當人不能接受自己努力行善的失敗,往往會藉著指控他人的罪孽來自顯為義。單單批判指責是不負責任的溝通,和睦的溝通需要很大的愛心與忍耐。衝突在溝通裡,作為和睦使者,我們的愛心(compassion)要比溝通技巧更優先(不是更重要)。無論是人際關係或群體關係,都需要有更多有愛心的和睦使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