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牟大明
聖經上說:「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(創世記2:24)但是,沒有「界線」的婚姻又會造成極大痛苦,既要如膠似漆又要界線分明,這實在是個大難題!所謂「在分離中的相溶」,看似矛盾卻又是真理。
一般人聽到「界線」就連想到,像一條可以看見的線條,或者是畫地自限的領域。事實上雖然名為「界線」,但很多時候卻不是一條明顯的線,而是一個定義、範疇、原則、定律,甚至是一種心態。界線大師Henry Cloud和John Townsend提出:在婚姻中的「界線」必須建立在自由、責任和愛的基礎上。以下要從身、心、靈三方面來看這個原則。
身──外在生活層面
因為涉及太廣,僅就三方面來討論。
- 財務──「怎麼花錢?」到底夫妻是否應該有不同的帳戶才叫做劃分「界線」呢?其實共同帳戶或者是分開帳戶並沒有那麼重要,但在金錢的使用上,我們是不是尊重對方的需要?雙方都有合理的權利來支配金錢嗎?根本上是每個人對金錢的定義不同,有人認為金錢是安全的表徵,能省則省;有人認為金錢是身分地位或快樂的象徵,需要花的時候就要花。而在責任上是不是雙方都有同意的貢獻尺度?是不是因著彼此的愛心來達成這樣的共識?例如全職主婦在家中操勞,是否就不能照自己的意願來花錢?是否誰賺得錢多、誰就有主導權作重大決定?
基本上不是設限制、控訴對方花的太多、花得不對,真正的「界線」是雙方要自己斟酌個人在家庭財務上如何貢獻、如何花費,雙方都願意彼此尊重,並同時為家庭的財務負責,量入為出,這樣才叫作明白界線;界線永遠是畫給自己的,不是為別人畫的。
- 性生活──聖經上說:「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夫妻不可彼此虧負⋯⋯。」(哥林多前書7:4-5 )那麼魚水之歡是否意味著大家都要變成沒有自我、沒有主權的狀態呢?但是聖經上也說:「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;因她比你軟弱,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,所以要敬重她⋯⋯。」(彼得前書3:7)當配偶不覺得有自由、被尊重體諒,那就不可能真正的愛對方而達到水乳交融的性生活。例如不考慮對方的意願,可以被告家暴;反之用拒絕性生活來處罰對方,都是侵犯界線的表徵。
- 家事分攤──代表著角色的扮演。界線分明的婚姻並不表示,你做你的、我做我的互不相干;反而是我們要根據我們的能力、天份,在我們的界線範圍裡面,做好我們的職責。譬如說平常都是先生倒垃圾,因為垃圾很重,須要先生力氣比較大可以來執行,但是這一個禮拜先生出差,那麼太太就必須來做這個事情;反之例如太太平常負責做飯,但是這週生病或者有特別活動不能做飯,先生也必須在特殊時刻頂替協助,並不是僅僅由固定的工作來劃分界線,而是看我們對這個家的責任和愛心,那角色扮演的界線永遠是在我們心中。
心──認知、情感和情緒
- 認知──小至選擇食物、大至生命方向,其中最棘手的是一些成癮的個案,無論是酒癮、吸毒、色情網路、打遊戲、購物狂、囤積狂等,一旦陷入就難以自拔。通常配偶常有的抱怨是:「你不應該這樣喝酒!」「你不應該這樣整天打遊戲,不負責任!」「你不應該這樣整天購買不需要的東西!」「你應該要改變!」等。傳統做法就是不斷發生衝突以致走向離婚,或者是認為「愛可以解決一切」而不斷隱忍。
但從界線的角度來看成癮的問題,第一,這是第三者的介入,當為婚姻的界線起來抗爭;第二,我們只能、也必須在自己的界線中負起責任,例如我們可以說「我必須為這個家帶孩子離開,等到我覺得安全時才能回來。」「你可以選擇你要繼續喝酒和吸毒,但你必須離開。」「我要為我們的房租和生活費找出路,我會搬走,如果你下個月仍然選擇不做工、繼續每天打遊戲。」即使必須採取分離的手段,並不表示我們不愛配偶,而是讓配偶面對「界線」中的因果律,有機會去成長,只有在自由和責任可以並存的關係中,愛才能夠生根成長。
- 情感──婚姻中最需要的情感是:希望被尊重、希望被愛護。
我們都在婚姻中尋找原生家庭所不能給的愛。夫妻衝突中最自然的第一反應,就是把矛頭指向對方,要求對方改進、照著自己的需求努力!有位從小被父親嚴厲管教的太太,只要先生提出任何建議就會暴怒,因為父親的陰影投射到先生身上;另一位從小家裡貧困,曾經歷過沒有晚飯吃的困境,結婚之後只要太太在他回家時,沒有備好晚餐就會大怒。
這些在原生 家庭中所帶來的舊傷,使我們跨過界線去向錯誤的債主討債。而在婚姻中較弱勢的一方,有時也不了解自己的界線已經被侵入,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反應保護。
- 情緒──是個人的喜怒哀驚憂,順應著思維在運轉。雙方都希望對方能夠體會自己的情緒。但與其說「你讓我這麼生氣!」,不如說「當你這麼做的時候,我覺得很不舒服!」我們常不知不覺就把自己的情緒按鈕交在對方的手中。
界線的觀念告訴我們,一方面不要超越界線去控制別人的情緒,另一方面控制情緒是我們自己的責任。一位因為先生有外遇、被拋棄並且得了癌症,患上嚴重憂鬱症有自殺傾向的妻子,靠著自己的努力從憂鬱症走出來,後來成為攀登國內外百岳的登山健將。事實告訴我們,你是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,並將它導向正面的用途的;即使需要專業的幫助,也必須自己願意走出那第一步。
靈──生命當中向神的反應
- 愛和順服──有位弟兄每逢和妻子發生衝突時,就抓住聖經中的「妻子要順服丈夫」來抗爭,堅持問題的根源和解決的唯一辦法,就是妻子要完全順服他。
其實,在關係中想要控制對方、想要壓迫對方來順服自己的時候,就已經越過界線了;當人沒有自由的感覺,就不可能產生愛的感覺。所以神沒有把我們都造成像機器人一樣;祂當初造亞當夏娃,讓他們有自由意識可以犯罪,但是神也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完成救恩,雖然是神的選召,卻讓我們覺得是憑著自由意志去認罪悔改,選擇相信接受耶穌,在神的愛中毫無壓迫感。
- 屬靈程度──夫妻在靈性上的追求常常因為腳步不同,程度不同。在衝突中,屬靈程度高的一方常會心急,然而屬靈的成長是個人和神的關係,我們不要跨過界線強迫他人屬靈成長,也不要盲目的故意抗拒學習;但是可以用禱告求神自己來成就。
結論
談論「婚姻中的界線」的確是比較複雜的議題。從以上身、心、靈三個方向的討論,可以看到「界線」不是一條清楚的線條或是領域,而是在每個環節中,都讓彼此感受到充分的自由、責任和愛,才是「界線」的真正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