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和睦事工》牧者夫妻和睦營的意義

作者:麥中堂牧師

提到門徒和使命,絕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會聯想到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-20節的「大使命」。所以,門徒的使命就是宣教佈道,使萬民作主的門徒。這個觀點固然絕對正確,卻有某方面的忽略。從某個角度而言,我認為門徒的使命是一個「和睦使命」。

保羅稱我們所傳的是「和平的福音Good news of peace」(弗2:17),因為是勸人「與神和好Peace with God」(羅 5:10,11;林後 5:20)的福音。而人與神的和好,必須藉著耶穌基督,因為只有祂是「和平之君」(賽 9:6)。這位和平之君親自教導說:「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。」(太 5:9)誰是上帝的兒子?除了耶穌本人之外,約翰告訴我們:「凡接待他(耶穌)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上帝的兒女。」(約 1:12)可見上帝的兒子/女兒,就是信耶穌的名、跟從主的門徒。而耶穌登山寶訓的教導指出,促使人際關係和睦的人,是名副其實的門徒。

傳福音、領人作主的門徒,主要是勸人與上帝和好。這是重中之重,人必須藉著耶穌基督讓生命更新改變,以至人神關係得以重建(Reconciliation)。人神關係是一切和睦的基礎。因為衝突的根源在於人的本性,和睦的建立在於人性的改變!人神關係,是上帝與人的心性靈魂的交流。這種生命的改變是真實的,卻是主觀的;應該在精神面貌、待人接物上有某些的表現,但是難以具體量化,甚至有些抽象。然而,人際關係的和睦,卻是顯而易見、具體實際的。

可以說,使人和睦是人神和好的具體表現;人際關係是人神關係的彰顯。然而,使人和睦的智慧與能力並非與生俱來,既需要上帝的同在,也需要學習與操練。所以,耶穌交付給門徒的使命,是使人神和好、使人和睦的「和睦使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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